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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清退部分就业见习(实践)基地的公示

2024年4月3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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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规范经开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(实践)基地管理,发挥见习基地示范作用,根据国家审计署《关于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的审计报告》和省人社厅《就业补助资金和失业保险基金审计问题整改工作方案》要求,按照《关于印发<浙江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管理暂行办法>的通知》(浙人社发〔2016〕95号)《关于印发<嘉兴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(实践)管理办法>的通知》(嘉人社〔2018〕201号)的规定,对连续两个年度未提供见习岗位、未开展见习活动的见习基地,拟作出清退处理。现进行公示,接受企业申诉和社会监督。公示期满无异议,即取消就业见习(实践)基地资格。

 

公示时间:2024年4月3日至2024年4月12日

 

监督、申诉电话:0573-82110514

地址: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部,嘉兴市展望路1号

 

附件:经开区202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(实践)基地拟清退名单